各院(中心),有关部门:
为推动各学院、各单位按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要求做好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嘉应学院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鼓励在校教师更好的开展教学科研工作,依据《嘉应学院选调、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附件一)和《关于印发<嘉应学院人才引进工作方案(2019-2021年)>等文件的通知》(附件二)的文件精神,面向校内展开高峰人才岗位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全校在职在岗在编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高峰人才岗位类别及申报条件。
详见《嘉应学院选调、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的附件2《嘉应学院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人才招聘岗位条件》。其中,各类高峰人才科研条件及责任目标中的论文补充条件参照《嘉应学院科研奖励办法》嘉院科[2018]6号附件2中A类Ⅱ级标准实行(附件三)。
三、任务目标及待遇
高峰人才岗位申报成功后,岗位任务按“办法”中的附件3《嘉应学院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人才聘期责任目标实施细则(试行)》实行,目标考核按“办法”中的附件4《嘉应学院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人才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实行,工资待遇按“办法”中的附件2《嘉应学院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实行。因均是在职在编人员,不再发给购房补贴。
四、申报遴选程序。
(一)个人提交申请
符合《嘉应学院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人才招聘岗位条件》申报条件的教职工填写《嘉应学院高峰人才岗位申请表》(附件四),并将相应学术成果支撑材料提交所在二级单位初审。
(二)二级单位初审
二级单位依据《嘉应学院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人才招聘岗位条件》,对申报者提供的学术成果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向学校推荐高峰人才岗位申报人选,并同时制定聘期考核任务,聘期任务及责任目标参考“办法”中附件3。
(三)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
组织学校学术委员会成员对申报者材料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报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评议。
(四)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评选推荐
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评议申报材料后,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选出高峰人才岗位拟推荐人选,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五)学校审定及公示
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校内高峰人才岗位推荐人选,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
(六)签订合同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校内高峰人才入选者与学校签订聘期合同。
五、材料报送
(一)申报者提交材料要求
申报者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嘉应学院高峰人才岗位申报表》及学术成果等支撑材料。纸质件材料和电子材料各1份,纸质件材料须双面打印。
(二)二级单位审核及报送材料要求
1.部门推荐意见及目标任务书各一份,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申报材料需交复印件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3.请各二级单位将本单位推荐人员制表汇总(附件五),于2020年6月3下午17:00点前报送至人力资源处人事科(何侨生307室),并同时将电子文档以“高峰人才岗位+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jyuzzrsb@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一《嘉应学院选调、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
附件二《关于印发<嘉应学院人才引进工作方案(2019-2021年)>等文件的通知
附件三《嘉应学院科研奖励办法》嘉院科[2018]6号
附件四《嘉应学院高峰人才岗位申报表》
附件五 《嘉应学院高峰人才岗位申报汇总表》
人力资源处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