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档案馆对2018年度学校各院、部,各部门从事招生、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生、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材料进行收集、归档。请各部门的档案责任人、兼职档案员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做好应归档材料的清查、整理和移交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档案材料移交时间:2019年3月20日至4月10日;
2、档案材料移交的内容、范围,详见档案馆主页《嘉应学院各类档案管理细则》及《嘉应学院各院、部,各部门主要归档材料目录》;
3、各院、部,各部门提供声像(如照片)类档案材料时,应有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相应的文字说明;
4、各部门移交归档材料,应填写档案材料移交清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档案材料移交清册(可从档案馆网页直接下载)
校长办公室
档 案 馆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