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梅州城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通知》(梅市爱卫〔2019〕4号)精神,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病媒生物的危害,防止登革热等相关媒介传染病发生与传播,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成果,我校爱卫会决定在我校江北校本部及江南校区统一开展以灭蚊、灭鼠、灭蟑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此次病媒生物防制活动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至11月30日。
二、实施阶段
4月20日至11月30日,每月对校内喷水池、水沟、下水道等水体内进行投放蚊幼颗粒剂;在垃圾中转站、垃圾(屋)临时堆放点等周边开展两次滞留的灭蝇、灭成蚊活动;5月、11月各开展一轮公共环境统一灭鼠活动。公共环境地面使用毒鼠谷,下水道使用吊腊块。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4月—11月:对校园内公共环境等不能清除的积水每月开展一次灭蚊幼行动;
5月20日至30日、11月20日至30日:在校园公共环境统一开展灭鼠行动;
7月10日至15日、10月10日至15日:对校园内垃圾中转站、垃圾(屋)临时堆放点等重点区域及周边各开展一次灭蝇行动;
9月20日—9月30日:对主次校道及周边下水道开展一次灭蟑螂灭蚊行动。
三、职责分工
(一)江北校本部及江南校区公共环境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由学校爱卫办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院、部,各部门负责对本办公室、实验室、储物室等场所检查及做好防鼠、灭鼠行动,彻底清除瓶、罐、缸、坛、瓦等积水,水养盆栽5-7日内换一次水,最大限度减少病媒生物的孳生场所。
四、工作要求
各院、部,各部门要切实把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作为预防登革热等媒介传染病发生流行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强化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顺利开展,巩固灭害达标成果。
嘉应学院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