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应学院学生转学工作实施细则》(嘉院教【2017】28号)规定,我校物理与光信息科技学院1801班物理学本科专业黄海燕同学符合转学条件。经教务处审核,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黄海燕同学转入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相近专业就读。现将黄海燕同学转学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9年5月23日至2019年5月27日。若对该生转学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我校教务处反映,以便核查。
学校受理部门:教务处
联 系 人:高老师 刘老师
联 系 电 话:0753-2186859
嘉 应 学 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